投诉贺州联通擅自帮我开通业务
我无意中在网上查询到贺州联通强制性的擅自帮我开通了5元短信包业务,并且在10月份和11月份扣了我两个月共10元的费用。投诉到联通,联通很快就承认了错误,并且根据双倍赔偿的原则,退还了20元给我。可我认为,联通退还20元给我,并不是双倍赔偿。其实,20元里有10元本来就是我的,是联通“抢” 了我的,理所当然要给回我,这是天经地义的。实际上联通只是赔了10元给我。既然如此,又何来的双倍赔偿呢?而我认为,联通应该退还我30元才对,即:首先退还多收的10元给我,然后才按双倍赔偿,也就是10+20=30元
经过和联通的交涉,联通表示双倍赔偿就是退还20元。现在,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此时,其目的有二: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;请朋友们、特别是法律界的朋友给我出出主意,是否应该告联通公司,如果告了,胜算大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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